薪金收入是指个人因任用或受聘而获得的与任用或受雇有关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红利,津贴,补贴和其他收入。也就是说,只要个人获得的收入与就业或就业相关,无论其单位的资本支出渠道如何,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应税对象。
答案是公元。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项目是:劳务收入,汇票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利息,股息,股息收入,股息收入,财产租赁收入,意外收入和其他收入。
其中,“每次”的定义是:
(1)服务报酬收入为一次性收入,应一次性获得一次;同一项目连续收益的,一个月内取得一次的收益。
(2)手稿的报酬应根据每个出版物的收入而定。
(3)特许权使用费的收入是基于使用单个许可证获得的收入。
(4)利息,股利和股利所得的收入应为支付利息,股利和股利时获得的收入。
(5)物业租赁收入应以一个月内获得的收入为基础。
(6)偶然收入,每次获得收入。
不属于工资和薪金的项目包括:
1,唯一的子女津贴;
2.公务员薪金制度的执行不包括基本工资总额,津贴差额和家庭副食品补贴;
3.育儿补贴;
4.旅费津贴和膳食津贴。
薪金收入的具体内容
1,薪金和工资性收入是指个人为受雇或受雇而获得的与受雇或受雇有关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红利,津贴,补贴和其他收入。
2.退休人员退休后获得的收入在扣除按照税法扣除的费用后,应按照“薪s收入”的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3.公司职工为购买企业的国有股权而获得的劳动红利,按照“工资收入和薪金所得”的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区别劳动红利之间的差额)并分红)。
4.雇员的差旅费减免:根据“工资和薪金收入”项目征税;失业旅游费免征:按“服务报酬”项目征税
扩展数据
以下个人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1,薪金和薪金收入;
2.劳务报酬;
3.酬金;
4.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5.营业收入;
6.利息,股息和股息收入;
7.物业租赁收入;
8.财产转让收入;
9.意外收入。
以下个人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1.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之上的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在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方面的奖项保护等;
2.国家债务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4.福利费,退休金和救济金;
5.保险赔偿;
6.军事人员的服务转移费,遣散费和退休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支付给干部和职工的安置费,辞职费,基本养老金或退休金,退休费用和退休金;
8.各国大使馆,领事官员和其他使馆和领事馆其他人员的收入,根据有关法律免税;
9.中国政府签署的国际公约和协议中规定的免税收入;
10.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收入。
百度百科全书-《中华民国个人所得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