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金额,免税收入金额,允许的税收扣除,费用扣除标准和允许扣除的捐赠金额必须真实,并按照该标准填写。如果税收标准不够,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填写0表示可扣税和已扣税。
在当地税务网下载个人所得税申报系统,打开软件,填写并保存员工姓名,身份证号,应付工资,社会保障等基本信息,生成申报数据,导出申报文件,最后将导出的申报文件在线上传到本地税务只需运行税收系统。
《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和专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 103号)第三条规定:
1.达到本州规定的退休年龄并在执行本通知后每月领取年金的个人,按适用于“工资和薪金收入”项目的税率全面征收个人所得税;执行本通知后,按每年或每个季度收到的年金均分摊在每个月,个人月收入按适用于“工资和薪金收入”项目的税率从个人所得税中全额征收。
2.如果个人在执行本通知后收到年金,则可以从收到的年金和个人所得税中扣除年金单位付款和在执行本通知前已支付的个人付款。已经支付的余额税收应按照本通知第3条第1款征收。对于个人分期领取年金的情况,根据本通知书的执行情况,可以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减去年金支付额,以占总支付额的百分比以及扣除后的余额扣除。本通知第3条,第1条项目,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3.由于个人定居国外而获得的个人年金帐户资金,或个人去世后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一次性年金个人帐户余额。个人年金账户的资金或结余应在12个月内每月分配一次,并按照本通知第三条第1项和第2项的规定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出于上述特殊原因,一次性从年金个人账户中收到资金或余额的个人,不得采用分摊方法。相反,根据本通知第3条,他们收到的总付款额将分别用作一个月的工资和工资根据项目1和2的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