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征收手续费是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5] 065号《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暂行办法》规定:“代扣代缴2%手续费。扣缴义务人可以将其用于扣缴费用,并奖励在扣缴和扣缴方面做得很好的纳税人。 ”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11条和《关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暂行法》第17条:“代扣代缴代理人应按照代扣代缴2%的手续费。税务机关应按照规定向扣缴义务人支付手续费。扣缴义务人可以向在扣缴和扣缴工作中有出色表现的纳税人(财务人员)收取手续费。 ”债务人指定的使用费收入被指定使用,因此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如果使用扣缴义务人来奖励税务人员,则可以将获得的收入链接到帐户帐户,而不视为收入;税取得预扣税的纳税人(财务人员)的收入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在正常生产和经营之外获得的收入的处理包含在“营业外收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