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每月需要缴纳的基本税:
1.增值税按销售收入的3%缴纳;
2.城市建设税的缴纳额为已缴增值税额的7%;
3.教育附加费按已缴增值税额的3%支付;
4.地方教育费附加费是所付增值税的2%;
5.印花税:购买和销售合同是基于购买和销售金额的三千分之一的贴纸;账簿按5元/本支付(每年激活);十分之五的付款(第一年将全额支付,然后每年的部分增加将被支付);
6.城市土地使用税是根据实际占用土地面积缴纳的(不同地区,XX元/平方米);
7.财产税按自有财产原值的70%* 1.2%缴纳;
8.车船税根据车辆而定(各地法规不同,不同型号的税额也不同,XX元);
9.根据应纳税所得额(调整后的利润)缴纳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在30,000元人民币(含)以内的18%,在30,000人民币至100,000元(含)之间的应税收入超过10万元的,适用27%的税,适用33%的税(注:自2008年起税率为25%);
10.发放工资预扣和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