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金收入是指个人因任用或受聘而获得的与任用或受雇有关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红利,津贴,补贴和其他收入。也就是说,只要个人获得的收入与就业或就业相关,无论其单位的资本支出渠道如何,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工资薪金的应税对象。
工资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收入-“五险一金”-扣除额)*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的税收起征点为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每月应税收入=(应付薪水-四金)-3500
个人所得税=整个月的应税收入×税率快速计算扣除
实际工资=应付工资-四金税。
应税收入= 7300 + 3500-3500 = 7300(如果有“五险一金”免赔额)
个人所得税= 7300×20%-555 = 905{}个人所得税为905元人民币。
答:您的销售人员的薪水是按月预付的。在本季度末,您将根据销售完成情况获得奖励。为此,应根据工资收入计算并支付销售人员通常每月收取的预付工资。所得税。在季度末根据已完成的销售而获得的奖励也应纳入该季度的月份,并根据工资收入计算并支付个人所得税。目前,国家有一项特别税收政策,供个人全年获得一次性奖金。个人获得一年的奖金(包括年底加薪),应在两种情况下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1)个人获得全年的一次性奖金,并且该个人收到该奖金的当月的薪金和薪金收入高于(或等于)规定的支出扣除额根据税法。计算方法是将全年一次性总奖金除以12个月,根据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商数比较税率表,确定适用的税率和相应的快速计算扣除额,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的计算公式为:
应缴个人所得税=个人获得的当月年度一次性奖金×适用的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个人的月工资和薪金收入以及年度一次性奖金应计算为单独付款。
(2)如果某人获得全年的一次性奖金,并且该人获得该奖金的当月的工资和薪金收入少于税法规定的减税额,计算方法为:年度一次性奖金减去个人的月薪,工资收入与费用扣除之间的差额之后的余额除以12个月。根据商,根据工资和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相应的快速计算扣除额,并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缴个人所得税=(个人全年获得的一次性奖金-个人月薪,工资收入和费用扣除额之间的差额)×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由于上述税收计算方法是一种优惠方法,因此该税收计算方法只能对一个纳税年度中的每个人使用一次。此方法只能用于一次年度评估和奖金奖励。
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计算和收取一年期红利个人所得税的方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