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新的个人所得税的政策情况

提问时间:2020-05-07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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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7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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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有哪些?

个人所得税有十一项,分别是:

1)工资和薪金收入;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营业收入;

3)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

5)酬金;

6)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7)利息,股息和红利收入;

8)物业租赁收入;

9)财产转让收入;

10)意外收入;

11)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收入。

个税所得税新政策

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有哪些?如何确定个人所得税的"次"?

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是指《个人所得税法》所列的个人收入,共有11个项目。

1.工资和薪金收入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

第三,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收入

4.劳务收入

五,薪酬[z1]收入

6.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7.利息,股息,红利收入

8.物业租赁收入[z1]

9.财产转让收入

10.意外收入

11.其他收入

(1)如果属于一次收入,则应一次获得该收入,并应依次确定应付收入的数额;

(2)如果属于同一项目的连续收入,则应在一个月内获得一次收入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此外,获得劳动报酬的纳税人,除特别注明外,还从收入中支付中介人和有关人员的费用,并按固定比例扣除费用的20%后,不予扣除。

2019年新个税有哪些可以税前扣除项目?

2019年新的免税项目包括社会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和子女的教育,继续教育,重症监护,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对老年人的抚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6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如下: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收入,是扣除每一万元纳税年度的收入后,应扣除其6万元的费用和特别扣除,特别附加扣除以及其他依法确定的扣除额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非居民个人的工资和薪金,每月收入减去支出的余额$ 5,000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收入,手稿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等每次收入金额均为应税收入。

(3)营业收入应为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减去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应税收入。

(四)物业租赁收入,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收800元; 4000元及以上,减按20%,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量。

(5)财产转让收入应为财产转让收入余额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6)利息,股息,股息和意外收入的收入应为每种收入的应税收入。

劳务报酬,手稿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的收入是减去收入的20%后的收入。薪酬收入减少70%。

个人将其收入捐赠给教育,扶贫,扶贫等公益慈善机构。捐赠金额不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税收入的30%。扣除:如果国务院规定对慈善事业的捐赠应完全扣除税前,则应遵守有关规定。

本条第1款第1款规定的特殊扣除包括基本养老金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费以及居民根据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支付的住房公积金。状态包括儿童的教育,继续教育,重症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老年人抚养费等。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告给国务院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25条纳税人首次享受特别附加扣除,应将有关特别附加扣除的信息提交给扣缴义务人或税务机关,以及扣缴义务代理商应及时报告有关情况信息将提交给税务机关,纳税人应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特殊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有关信息。

前款所述的特殊加计扣除信息包括个人识别信息,如纳税人,配偶,子女,家属等,以及国务院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特殊减除信息。 。

措施规定,纳税人需要将相关材料保留五年以备将来参考。

扩展配置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关于实施个人所得税法的第13条》,第6条第1款第1项,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包括个人付款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的商业健康保险,递延税项的商业养老保险以及国务院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依法确定的特殊扣除,特殊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应限于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如果扣除未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完成,则不得在以后年度结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