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纳税人为个人贷款支付利息时,无论是人工费还是其他名称,只要实质上是贷款利息,就应按照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
《中华民国合同法》第196条规定,贷款合同是指借款人从放款人那里借钱,到期还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通常为20%,基于:
1。私人贷款利息收入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所称的“利息,股息和股息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个人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和薪金;
第二,来自个体工商户生产和经营的收入;
3.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
五,手稿收入;
6.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7.利息,股息和红利收入;
8.物业租赁收入;
9.财产转让收入;
10.意外收入;
11.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税收收入。
2。税法中的所得税免税项目不包括私人贷款利息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以下个人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1.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之上的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和国际组织在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方面的奖项,体育,环保等。
2.国家债务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
3.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和津贴
四,福利,养老金,救济
五,保险赔偿金
六。士兵的服务调动和遣散费
VII。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支付给干部和职工的安置费,退休金,退休工资,退休工资和退休生活津贴
8.来自各国大使馆,领事官员和其他使馆和领事馆其他人员的收入,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免税
9.中国政府签署的国际公约和协议规定了免税收入
10.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的免税收入。
个人贷款利息收入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个人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收入;
(2)劳务报酬;
(3)手稿的报酬;
(4)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5)营业收入;
(6)利息,股息和红利收入;
(7)物业租赁收入;
(8)财产转让收入;
(9)意外收入。
个人从前款第1项至第4项获得收入(以下称为综合收入)的,应按照纳税年度计算其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按项目计算。从前款第5项至第9项取得收入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另行计算个人所得税。
扩展配置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了《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种个人收入:
(1)薪金和薪金收入是指薪金,薪金,奖金,年终薪金的增加,劳动红利,津贴,补贴和与该人因任命或受聘而获得的就业相关的其他收入就业。
(2)劳务报酬是指从事劳务工作的个人所获得的收入,包括设计,装修,安装,制图,测试,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座,翻译,审稿等,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表演,演出,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理服务及其他劳务收入。
(3)手稿报酬是指个人以出版,出版书籍,报纸和期刊的形式获得的收入。
(4)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个人提供使用专利权,商标权,版权,非专利技术和其他特许权的权利所获得的收入;提供版权使用权所获得的收入不包括手稿收入。
(5)营业收入是指:
2.依法从事学校,医疗,咨询和其他有偿服务活动的个人的收入;
3.个人从合同经营,租赁经营以及企事业单位的分包和转包中获得的收入;
4.来自其他生产和商业活动的个人收入。
(6)利息,股息和股息收入是指拥有债务,权益等的个人从利息,股息和股息获得的收入。
(7)财产租赁收入是指个人出租房地产,机械设备,车辆和轮船以及其他财产所得的收入。
(8)财产转让收入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房地产,机械,设备,车辆和船舶以及其他财产而获得的收入。
(9)意外收入是指个人获胜,获胜,获胜和其他意外收入。
如果个人所得的收入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额,应由国务院税务部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