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特殊额外扣除的扣除标准为:
(1)在学位(学位)教育期间,应按每月固定的400元人民币扣减纳税人在中国继续教育(学位)的支出。
(2)纳税人用于继续从事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教育和继续从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教育的支出,自当年起固定扣除3600元。获得相关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