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半并将税率降低至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盈利企业将被减免20%的企业所得税。财税[2014] 34号(半税政策)规定了优惠政策。
示例:企业的总利润为:1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合格的小型和营利性企业应按20%的税率减免企业所得税。那么应纳税额为:100 * 20%= 20元。
根君财税[2014] 34号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减税政策)。那么应纳税额为:20 * 50%= 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