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国税函〔2002〕629号规定:从参加公司有价销售活动的个人收到的礼物中取得的个人收入,应按偶然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赠与收入为实物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方法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并支付。进行重要销售活动的企业(单位)代扣代缴税款。
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提示:公司代扣并支付您的个人所得税是合理的。您应该为意外收入支付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促进会展业礼品促销的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 50号),企业给予礼品,通讯等礼品。 ,同时销售商品(产品)并向个人提供服务企业不对购买手机礼品,上网费或者以手机方式购买手机等的个人征收个人所得税;公司为积累一定消费量的客户提供了更多提款机会。个人的获胜收入基于“偶然收入”项目。应按20%的全额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而赠送礼物的企业将代扣代缴该税款。
因此,商场以第一形式捐赠的产品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第二种形式,商场捐赠的商品,应按“偶然所得”项目从个人所得税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