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个人所得税法》完成了该法的第七次修订,并采用了``一次性修订,两步实施""的方式实施税改红利。从2018年10月1日起,每月将减免5,000元费用,并应用新的税率表从2019年1月1日起,新税制的全面实施将全面和分类相结合。2018年12月22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扣除程序(试行)》。纳税人自1日起正式实施,自2019年1月起可享受特殊附加扣除政策的改革奖金。
新税法对儿童的教育,继续教育,严重疾病的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老年人抚恤金设置了六种特殊的额外扣除:
儿童教育:
继续教育:
紧急药物治疗:
住房贷款利息:
房租:
对老年人的支持:
除特殊医疗费用外,上述特殊补充扣除全部由本单位在缴纳薪金时缴纳每月预扣税时征收,个人医疗所得税从该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征收。下一年它在结算和付款时扣除。
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如果未在1月份及时将扣除信息报告给受雇单位,这样就不会扣除预扣工资和薪金所得税或未全额支付扣除额,您可以在剩余的几个月中,您可以从单位申请补充扣除。您还可以从下一年的3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在进行结算的地方向税务机关申请扣除。
有关更详细的政策和操作指南,请参阅:对于
税制改革,征税就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