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而言之,增值税是对收入征税,所得税是对利润征税,费用不征税
关于这个问题,让我们看一下所得税的计算方式,您应该了解
会计利润=总收入,成本,营业税和附加费,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的应税收入=会计利润+税收增加-税收减少
应税金额=应税收入* 25%
1.个人根据经济指标(如合同广告业务收入和公司销售收入)的比例收取佣金。不论上述佣金是以现金支付还是账单抵消形式获得的个人收入,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收入包括:招待费,手稿费,信息费,差旅费,人工费,奖金等)
2.如果以上述方式获得收入来源的人是企业的雇员,则对工资和薪金项征税,并合并每月收入;如果是非企业雇员,则所获得的个人收入应在劳动报酬项目上征税。
3.在国家税务总局没有统一规定的情况下,上述人员的佣金收入(承包的直营业务费用和销售费用由个人承担)可以暂时扣减30%以下的费用(包括差旅费,业务在款待,交流等之后,将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个人销售佣金,应按“工资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营销代理机构(非职工)取得的100项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税发〔1998〕13号)。该收入应根据劳动报酬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个月内获得的收入应被提取一次。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销售员佣金销售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54号)规定。它包括展览业的成本和劳工补偿。根据税法规定,对展览业的佣金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和附加费后,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计算和计算个人所得税。根据保险业务员会展业的当前实际情况,将会展业成本在佣金中的比例暂定为40%。
扩展数据
一般业务人员的佣金已包含在销售费用中,并且会计分录如下:
提款时间:
借:销售费用
贷款:员工应付款业务人员
实际付款时:
借款:应付员工薪酬业务人员
贷款: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