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通知,从2002年起停止实行“双付”计税办法,双缴收入将不再在年底单独征税。个人所得税是在与当月工资合并后计算的,这意味着某些工人阶级的雇员的工资将在上个月增加,收入将减少。
根据年终双重付款政策的变化,在税收筹划方面,可以考虑将年终双薪纳入年终奖金和征收个人所得税中。
【案件】
1.根据原始政策(不再适用)
2.新政策(已纳入当月工资)
3.新政策(已纳入年终奖)
在上述示例中,将年终双倍工资合并到年终奖金中,比月薪少付了400元(2700-2300)。
必须知道的是:
如果将“第13个月的工资”作为年终奖金,则必须将特定金额除以12个月,这样才能大大减少纳税额。这种情况也有例外。如果(年终奖金/ 12)和[(年终奖金+双倍薪水)/ 12]的税率不同,则该计划可能会失败。
在税收计算方面,“年底的双倍薪水”和“年终奖金”之间有明显的区别。后者可以将奖金分配给纳税前一年的每个月。通常,“年终奖金”的税额将少于“年终双倍工资”,雇员的收入越高,这种差异就越明显,但“年终奖金”只能是每年最多计算和分发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