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1.提出综合收入的概念,将工资,劳动报酬,手稿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与劳动相关的收入分为四项,纳入综合征税范围,按年计税。
3.税率组织得到了优化,并在原始工资和工资收入的3%-45%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三级低税率综合收入的基础上,例如3%,10%和20%。,大大减少了低收入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同时,在维持原来的营业收入5%-35%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的基础上,还适当扩大了各等级的税率范围,以减轻大多数经营者的税负。
4.已经确定了特殊的补充扣除额。根据基本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税前扣除,增加了6个特殊项目,包括子女的教育,继续教育,重症医疗,住房贷款或住房租金的利息以及对老年人的抚养额外扣除额充分考虑了与民生有关的支出。这是主要亮点。
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和财产租赁收入,实行固定税率扣除法,并依次征收个人所得税。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扣除率为20%;每次收入少于4000元的,使用固定额800元。利息,股息,红利收入,意外收入,其他收入,但不扣除任何费用。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收入与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大致相同,即收入减去成本,税收和损失。合同经营和租赁经营活动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营业收入减去每月成本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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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个人所得税而言,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从每月薪金所得中扣除支出1600元后的余额。税前扣除项目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计提和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以及按照税收规定的差旅费补贴和餐费补贴。法律。
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比例支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金,应当计入个人的当期工资和工资收入,并应当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接受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个人免征个人所得税。符合《失业保险条例》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其所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以现金形式向个人支付的住房补贴,医疗补贴和补充养老保险,应全部计入接受者的当期工资和薪金收入,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外国人以实际报销的形式获得的住房补贴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