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收入是否全部计入适用收入范围;
也就是说,该单位支付给个人的所有报酬,包括现金和实物,是否都包括在总收入中;它们是否包括工资和薪金,奖金,年终工资增长和就业以外的津贴相关其他收入。
2.适用的年终奖金的计算是否正确;
尽管年终奖金已包括在适用范围内,但计算方法却有所不同,这将导致存在未缴纳个人税款的风险,这也是需要注意的问题。例如,是否需要在一年中的每个月均匀地共享它,或者是否需要共享它,并且在实践中应分开对待。
3.个别纳税申报表的数量是否与实际为收入支付的所有人员一致。
根据《个人税暂行办法》(国税发[2005] 205号),“所有雇员的所有税款减免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