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抚养老人的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父母一方年龄在60岁以上的儿童,可以扣除抚养老人的税前费用。如果只有两个兄弟,则扣除额将平均分配。
由于三个兄弟姐妹中只有一个满足特殊的额外扣除条件,因此建议选择维修人员指定的分配方法,支持者指定一名符合特殊的额外扣除条件的人进行扣除。如果将其平均分配,则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其他两个对象则毫无意义。指定分配必须签署书面分配协议。
国发[2018] 41号《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特殊附加减免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22条纳税人用于抚养一个或多个家属的抚养费应按照以下标准扣除:
(一)纳税人是独生子女的,按每月2000元的标准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其子女及其兄弟姊妹分担扣除额,每月为2000元,每个人分担的额度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它可以由家属共享或通过协议共享,也可以由家属指定。同意或指定分配的人必须签署书面分配协议,并且指定的分配优先于协议的分配。具体分配方法和金额不能在纳税年度内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