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税阈值5000的税率表如下:
1,当月应税所得的税率不超过3000元,税率为3%,速算扣除额为0。
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5000元(起点)-特殊扣除(三险一金等)-特殊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注:新税法将于2019年1月1日生效,最新的征税点和税率将于2018年10月1日生效。新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纳税人的薪金和工资性收入;
首先,月收入金额应扣除费用5,000元以及法律规定的特殊扣除额和其他扣除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根据每月所得税率表计算并缴纳(适用于综合收益) )。税收,不扣除任何其他扣除。
扩展数据
公众误解了“阈值”。正确的表述应为“免收个人所得税”。“起点”和“免税额”之间有严格的区别:
所谓的阈值是税项达到税额时开始征税的限制。征税对象数量未达到起征点时,不征税。一旦应税对象的数量达到或超过阈值,就应对全部金额征税,而不是仅对超过阈值的部分征税。
所谓免税额是指税收对象总数中免税的金额。它是根据特定标准从税收对象总额中预先扣除的金额。免税部分不征税,仅对免税部分进行征税。
1.居民个人工资和薪金所得的预扣和预缴的个人所得税预扣税率表
请注意,税率表中有一列“快速计算扣除”。快速计算扣除是指为解决逐步计算超额累进税率的复杂技术问题而预先计算的一条数据。
个人所得税是在计算超额累进税率的所得税时使用快速计算扣除法计算的:
应税金额=应税收入×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
扩展配置文件:
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审查和修订《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从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和薪金,应纳税所得额,是扣除每月支出的5,000元,专项扣除额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额后的余额。
根据新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纳税额是在每月转换后计算的,没有扣除其他扣除额;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以及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收入,首先根据新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计算并缴税。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具体通知,规定执行5000元的“起点”。纳税人的实际工资和2018年10月1日(含)以后取得的工资性收入,统一扣减费用,每月5000元,应纳税额按照新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计算。
对于纳税人在2018年9月30日(含)之前的实际薪资,应根据税法修正案的规定执行费用扣除。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关于全面实施新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问题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