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构成居民纳税人,他们必须自行申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户口在香港,而我在大陆工作。个人所得税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取。无论户口所在地如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获得的非中国居民户口收入均须缴纳个人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1条,在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居住或没有住所并在中国居住了183天的个人被视为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居民个人收入,应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纳税年度内无住所且未在中国居住,或无住所且在中国居住少于183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为公历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扩展配置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2条应针对以下个人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收入;
(2)劳务报酬;
(3)手稿的报酬;
(4)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5)营业收入;
(6)利息,股息和红利收入;
(7)物业租赁收入;
(8)财产转让收入;
(9)意外收入。
从前款第1项至第4项获得收入的个人居民(以下简称合并收入),应按照纳税年度计算个人所得税;按项目计算个人所得税。从前款第5项至第9项取得收入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另行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3条个人所得税税率:
(1)对于全面收入,适用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
(2)对于营业收入,应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
(3)利息,股息,股息收入,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和意外收入应按20%的比例税率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