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从两个或两个以上地方的工资收入中取得收入的,应当合并当月收入,按照适用的税率计算速缴该月的个人所得税总额。薪金和薪金收入(如果两个地方已经分开)对于预扣税,必须从总额中扣除当月在两个地方支付的税款,并应申报差额以弥补差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费征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62号公告),“一。
取得了综合收入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清算和付款:
(一)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收益,扣除专项扣除后综合收益年均余额超过6万元;
(2)劳务报酬,手稿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中的一项或多项,以及从专项扣除中扣除的年收入总额,超过六万元;
(3)纳税年度的预付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4)纳税人申请退税。
需要进行结算的纳税人应在获得收入的第二年3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处理纳税申报表,并提交纳税申报表年度所得税自纳税申报表。如果纳税人有两个以上的职位和受雇单位,请选择向其中一个职位和受雇单位所在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申报。该机构负责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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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从中国两个以上地区赚取工资和薪水的非居民个人的纳税申报表
非居民个人从中国的两个或多个地点获得工资和薪水,应在收到收入后的第二个月的15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纳税申报,其中一个单位是安置和雇用,并报告发送“个人所得税自纳税申报表(表格A)”。”
问题:我是同一系统的另一所学校的老师。我应该如何为两所学校获得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纳税人同时具有税法第二条所列两项以上两项的,应当纳税。分别计算。如果从《税法》第二条第一,第二和第三项中获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收入,则应将相同的收入合并计算和纳税。附:《税法》第二条第一,第二和第三项中的哪一项具体涉及:1.工资收入;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 3.企事业单位合同经营活动和租赁经营活动的收入;国税函[2005] 382号文件规定:非全日制工作人员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个人所得税。提示:如果您从两个地方获得的收入都是工资收入,则应一起纳税。如果您不在另一所学校工作,而仅在临时讲座(兼职)上学习,则应根据“劳动收入”分别计算并从临时工(兼职)获得的收入和税款。并且按规定还应自行申报。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一)年收入12万元以上;(二)从中国两个或两个以上地方取得工资; (三)从中国境外取得收入; (四)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事项情况。提示:如果您受雇于两所学校并获得两份工资,则应亲自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以补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