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年1月1日起,个人税收减免将增加六种特殊扣除,这意味着可以减少您的个人税收。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获得的各种应纳税所得额的回收征收的税种。调整收税机构与自然人(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在此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是指在中国有住所,或者没有住所但在中国居住了一年,没有在没有住所的情况下生活或少于一年但在中国有收入的个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外国个人等。个人所得税是法律准则的总称,该法律准则调整了税收征管机构与一百个人(居民,非居民)在征收和管理个人所得税期间发生的社会关系。
自2011年9月1日起,中国大陆的个人免税额将调整为3500元。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总统令第9号),自2019年1月1日起生效。
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应将纳税人的薪金和工资收入从月收入中扣除5,000元,并依法确定专项扣除和其他扣除。余额是应纳税所得额,根据本决定第16条的月所得税率表1(适用于综合收益)计算并支付,不扣除其他扣除额;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收入应根据本决定第17条(适用于经营收入)第2条的规定,从订约经营和租赁收入中计算和支付企业事业单位运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