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的兼职工作是通过劳动获得的收入
原则上,有必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它属于劳动报酬的类别。如果超过800,则需要支付20%的税。
但是,实际上,它们都是现金交易,没有考虑在内,因此无需纳税!
如果学校学生参加勤工俭学所得的报酬应根据“劳务报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则不能将个人所得税计入工资中。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服务报酬收入是个人每次获得的收入,按照固定税率或固定税率扣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税收入。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定额减少800元;每次收入超过4,000,固定费率将减少成本的20%。劳动报酬适用20%的比例税率。但是,劳动报酬收入异常高时,应缴纳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