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有义务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所有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1)年收入超过人民币120,000元;
(2)从中国两个或两个以上地点领取工资的人;
(3)从中国境外获得;
(4)在没有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下获得应税收入;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六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规定去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纳税申报表:
(2)在中国两个或两个以上地点赚取工资的人;
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
应在年底后三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根据上述规定,A,B,C和D四种情况均属于纳税人应申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