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一个人可以在两家公司领取工资。个人所得税应基于两家公司收取的工资之和作为应纳税所得额,以确定适用的税率。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如果工资和薪金是从中国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地方获得的;纳税申报单应当按照规定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在中国两个地方获得的工资收入应按照规定进行选择和确定。用人单位和就业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自行办理纳税申报,并确定工资收入。个人所得税,更多退款,更少补偿。具体的税收计算方法,请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4〕89号)第三条。受攻击的中国人员的工资薪金税规定:
(1)如果在中国境内从事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机构工作的人员的工资和薪金收入由用人单位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则支付单位应按照税法第8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2)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机构在中国向中国员工支付的工资薪金应全额征税。但是,对于那些能够提供有效合同或相关文件并证明其工资薪金已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给派遣(介绍)单位的人,可以扣除实际的付款额和个人收入对他们的余额征税。
参考本文件的规定,可以采用付款方之一扣除zd费用的方法来计算使用和使用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