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地方的省际建设单位应当向工程经营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请,详细扣减已缴纳的工程经营人员的全部预扣工资和薪金。项目所在地的税务机关不得批准所有预提详细申报的人员个人所得税的征收。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行业跨省和异地工程工人的个人所得税征收和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编号: (2015年第52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行业跨省,异地工程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2号) ,总承包商和分包商驻扎在省际和异地项目中各地承包经营者,技术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资所得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依法代扣代缴。项目所在的权限。
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公司雇用劳动人员在各省和地区工作,工资派遣人员的个人所得税应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扣代缴。并依法申报并支付给项目所在地的税务机关。
不同地点的省际建筑单位应向项目的地方税务机关申请,以详细扣除项目工人的全部工资和薪金。项目所在地的税务机关不得批准所有预提详细申报的人员个人所得税的征收。
《建筑安装行业个人所得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27号)第11条规定:“在其他地方从事建筑安装行业工程业务的单位应当预扣工程运营所在地的个人所得税。收入分配在单位所在地,可以为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完整,准确的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将其退回单位所在地以扣缴个人所得税。 ”制定了关于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例如长沙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安装行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长地税发〔2003〕27号)第四条。湖南省市地税局:建筑和安装公司,个人和所有从事建筑和安装的系统,系统不健全,会计核算不正确,不能如实反映企业业务成果的业主以及实施各种形式的承包合同的建筑和安装项目,对项目总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该项目的总收入需按2%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苏地方税务局也已提供,申请人到宿迁从事建筑安装的账单,全部在所附发票中按1%征收个人所得税,每年年底进行税收清算。但是,开票申请者可以证明财务制度健全,或者可以提供开票申请者(项目负责人)作为公司雇员,项目收入和成本包括在公司的会计中,并且证明项目收入属于企业公司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对于外地建筑企业涉及的上述个人所得税问题,应按照当地规定执行。关于建筑业企业停业所涉及的企业所得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企业纳税地点的通知》(国税发〔1995〕227号)第一条。 )指出:“建筑安装企业离开工商登记所或者如果要在县(区)外建造经营管理场所(以下简称场所),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签发经营活动的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经营场所”)。称为出站操作证书)。税务机关应当共同征收所得税。否则,其经营所得将由主管税务机关在企业的建筑工地(以下简称建筑工地)本地征收。 ”
个人所得税是根据经营者关系所在地(通常是经营者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的。
例如,如果某建筑公司将劳务分包,则税款将根据该劳务公司的所在地收取。
自2011年9月1日起,中国大陆的个人免税额将调整为3500元。
适用税率
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税收项目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
1.对于工资和薪金收入,将应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该税是根据每月应税收入计算的。税率根据个人每月工资和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等级。最高级别为45%,最低级别为3%,共7个级别。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和五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于企事业单位。按年计算并按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年收入应税收入和企事业单位的承包和租赁经营性应税收入分为等级,最低为5%,和最高的1级是35%,共有5级。
3.比例税率。对个人的缴款收入,劳务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利息,股息,股息收入,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意外收入和其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并按20%的比例税率征收。。其中,稿件收入按20%的比例税率计税,应纳税额减少30%。一次性劳务收入过高的,除20%的税收外,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的,5万元以下的,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再按应纳税额征收50%;超过5万元的,另处10%的税。”
计算方法
应付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扣除标准为3500元/月(自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适用薪资收入)
应税收入=扣除三项保险和一项金扣减标准后的每月收入
自2011年9月1日起调整了7级超额累进税率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元)
当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500元3%0
当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10%105
每月应税收入超过4500元至9000元2 0%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