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尚未征收遗产税。您的转让涉及营业税,城市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但这取决于您的房屋居住了多少年,如果超过5年,则仅免收一次印花税。印花税率为售价的十分之一。
似乎尚未开始收集。
这是新发布的个人所得税法,您可以看看。没有遗产税的规定。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修正案》于1993年10月31日。《个人所得税法》决定的第一修正案是根据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的第二修正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99年8月30日(根据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的第三修正案)
第1条在中国有住所或没有住所但在中国居住了一年的个人,应根据本法的规定,对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居住不满一年,没有居住,没有居住或者没有居住但在中国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应按照本法的规定,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2条以下个人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1.薪金和工资收入;
第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
3.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
五,稿酬;
6.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7.利息,股息和红利收入;
8.物业租赁收入;
IX。财产转让收入;
10.意外收入;
11.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应纳税所得额。
第3条个人所得税税率:
1.对于工资和薪金,应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范围为5%至45%(随附税率表)。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收入以及企事业单位的承包和租赁经营收入(税种为5%至35%)价格表已随附)。
3.薪酬收入应按20%的比例税率缴纳,并根据应纳税额减少30%。
4.对于劳务收入,将采用成比例的税率,税率为20%。一次劳务报酬收入过高的,可以实行奖金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V.优惠收入,利息,股息,股息,股息收入,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意外收入和其他收入应按20%的比例税率缴税。
第4条以下个人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1.由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上级单位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奖项外国组织和国际组织;
2.国家债务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
3.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和津贴;
4.福利费,退休金和救济金;
五,保险赔偿;
6.士兵的过境费和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支付给干部和职工的安置费,退休金,退休工资,退休工资和退休生活补助;
8.各国大使馆,领事官员和其他使馆和领事馆其他人员的收入,应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予以免税;
9.中国政府签署的国际公约和协定规定了免税收入;
10.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的免税收入。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免个人所得税:
1.残疾人,孤儿和烈士的收入;
2.严重自然灾害造成的重大损失;
3.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的其他减税措施。
第6条应税收入的计算:
1.工资性收入是月收入余额减去支出1600元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应为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减去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3.对于来自企事业单位的合同经营活动和租赁经营活动的收入,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减去必要的支出即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劳务收入,手稿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和财产租赁收入,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收800元; 4000元及以上的,降低比例第二十笔费用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收入,指财产转让收入减去财产原始价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6.利息,股利,股利,附带收入和其他收入的收入应为每种收入的应税收入。
个人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税收入中扣除其收入。对于在中国没有住所但在中国赚取工资和薪金的纳税人以及在中国有住所并在中国以外赚取工资和薪水的纳税人,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和汇率来确定变更确定附加抵扣额,附加抵扣额的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确定。
第七条应允许纳税人从在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的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国外支付的个人所得税。但是,扣除额不得超过纳税人的海外收入按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第8条对于个人所得税,以收入为纳税人,支付收入的单位或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的数额,工资或者薪金所得是在两个以上地方取得的,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或者在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下,由纳税人处理。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代扣代缴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申请全部代扣代缴申报。
第9条代扣代缴人代扣代缴的每月税款和纳税人应自行申报的每月应纳税款,应在下个月的7天内支付到国库中,并将纳税申报表提交税务机关表。
工资薪金应按月征收,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应在下个月的7天内将其付给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提交纳税申报表。特定行业的工资收入应缴纳的税款可以每年计算,每月预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收入应缴纳的税款应按年度计算,并应在数月内提前支付。纳税人应在下个月的7天内提前付款。,多退少退。
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所得应缴纳的税款应按年度计算,纳税义务人应在年底后30天内缴纳国库并提交纳税申报表给税务机关。纳税人一年内从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取得收入的,应当在取得各项收入后的七日内预缴。付款应在年底后的三个月内结清。从中国境外取得收入的纳税人应在年底后的30天内将应付税款支付给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提交纳税申报表。
第十条各项收入的计量单位为人民币。外币收入,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汇率兑换为人民币并支付。
第11条应根据预扣税款向预扣代理支付2%的手续费。
第十二条储蓄存款利息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时间和方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三条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应依照《中华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国务院依照本法制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本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