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无需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所得税。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第1条(财税[2006] ] 10号)由州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实际支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政府规定的缴费率或计量标准,可以从个人应税收入中扣除实际支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税前扣除。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鼓楼税务分局对此作出了答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退休单位收取的退休工资以外的奖金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答复的有关规定(郭水汉( 2008)第723号)除按规定领取工资或退休金的退休人员外,从原单位获得的各种补贴,奖金和实物也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的免税退休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2.退休工资和退休生活补助金在扣除扣除标准后,按照“工资收入”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法老王获得的储蓄和补贴不在免税范围之内,个人所得税应根据上述规定由单位代扣。推荐读物: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依照《个人所得税法》扣除费用扣除标准后,聘用退休人员的个人所得税,按照“工资收入和薪金所得”的应纳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第7款规定,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结算费,退休金,退休工资,退休工资和发给干部和职工的退休生活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但是,退休人员从原单位(包括其他单位)的再就业收入不包括在退休工资中,而是工资,薪金收入或劳动报酬,应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分别。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如何计算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再就业人员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征收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从退休人员的再就业获得的收入被扣除根据个人所得税法扣除标准支出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