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对房屋租赁所得的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为: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0%。
在《个人所得税法》中,从房屋租赁中获得的收入是应征个人所得税的财产租赁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从2008年3月1日起,个人出租房屋的收入暂时为10%税率是对个人所得税征收的。应税收入金额是根据两种情况计算得出的,租金和租赁收入以一个月为单位计算:
如果租金收入不超过4,000元,则应纳税所得额=租金收入可扣除800的项目成本修复成本;
如果租金收入超过4,000元人民币,则应纳税所得额= [租金收入可扣除的项目成本-维修成本]×(1--20%)。
可扣除的项目成本包括在出租房屋过程中支付的税款和教育附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