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地方的省际建设单位应当向工程经营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请,详细扣减已缴纳的工程经营人员的全部预扣工资和薪金。项目所在地的税务机关不得批准所有预提详细申报的人员个人所得税的征收。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行业跨省和异地工程工人的个人所得税征收和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编号: (2015年第52号)
一,总承包人和分包人代扣代缴项目总经理,分包商以及跨省项目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工资薪金所得-依法承包并向项目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申报并付款。
其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行业跨省和异地工程工人的个人所得税征收和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年第52号):
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在不同地方的跨省项目进驻的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由总承包企业代扣依法和分包企业付款并向项目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并付款。
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公司雇用劳务人员在全省工作并在不同地方工作。
扩展配置文件:
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税收项目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对于
综合收入(工资,薪金收入,劳务收入,手稿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将使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并按月应税收入计算税金。税率根据个人每月工资和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等级。最高级别为45%,最低级别为3%,共7个级别。
比例税率。对个人利息,股息,股息收入,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意外收入和其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并按20%的比例税率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