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是重庆,公司是成都,工作地点在贵州。在这种情况下,个人所得税应用程序在成都工作,永久居民的来源在贵州,我的个人税收抵免从1月到9月。它没有效果。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如果填写正确的金额,则可以扣除税前的扣除额。
每月300元是随工资一起支付给员工的吗?还是该报销了?★在线专家:您提到的手机费是一种通讯补贴。通讯补贴收入,是指各单位以现金形式发放的个人通讯补贴,或者通过报销支付个人通讯费用以及通讯费用的分配工作补贴。通讯补贴的范围定义为:座机电话,移动电话,互联网访问以及其他由个人发行或支付的费用。对于这种通讯补贴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报销形式有不同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