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根据实际支付时间缴纳。即使在当月缴税,也要支付当月的工资。
例如,9月份的薪金要到10月份才支付,并且根据10月份的税款申报。9月不计算个人所得税。
10月的个人税应在11月15日之前宣布并缴纳。
因此,应付税款-应付个人所得税应为贷方余额。如果9月份未支付工资,则应支付税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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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正确的会计分录
所有错误的帐户都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进行调整。
但是,已经支付的个人所得税直接包含在应付税款中,导致放款人始终在应付税款中有余额,这表明仍有未付税款,这是不可能的。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在应付税款中作为借方余额。
正确的税收条目:
付款:
借:应交税款---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款:银行存款
折扣:
借款:应付职工薪酬
贷款:应付税费---应缴个人所得税
可以更正
这是由于会计思路不清而引起的,请对其进行调整。
新的公司会计制度和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收取并支付。不包括在应付税款中。应付税款仅适用于企业支付的税款。
举例说明如何操作:
假设您的公司的张三里4人和两个人的薪水为每人2500元,每人缴纳的税款为50元。
计薪时:
博士:行政费用报酬(假设不考虑其他部门)5000
捷克克朗:应付工资-张三2500
应付工资-黎思2500
支付员工时预扣的个人税:
博士:应付工资-张三2450
应付工资-李思2450
Cr:银行存款4900(支付给员工卡的工资)
博士:应付工资-张三50
应付工资-Li Si 50
Cr:其他应付款-预扣税-张三50(预扣税)
其他应付款项预扣税款-利斯50
支付员工的个人税时:
博士:其他应付款预提税-张三50
Cr:银行存款(应支付少量现金)100
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理论值将为负,但在实际操作中,未超过阈值的个人所得税将按照零税率计算并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6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如下: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收入,是扣除每一万元纳税年度的收入后,应扣除其6万元的费用和特别扣除,特别附加扣除以及其他依法确定的扣除额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非居民个人的工资和薪金,每月收入减去支出的余额$ 5,000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收入,手稿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等每次收入金额均为应税收入。
(3)营业收入应为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减去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应税收入。
(四)物业租赁收入,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收800元; 4000元及以上,减按20%,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量。
(5)财产转让收入应为财产转让收入余额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6)利息,股息,股息和意外收入的收入应为每种收入的应税收入。
来自劳务报酬,手稿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的收入是扣除收入的20%之后的收入。薪酬收入减少70%。
个人将其收入捐赠给教育,扶贫,扶贫等公益慈善机构。捐赠金额不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税收入的30%。扣除:如果国务院规定对慈善事业的捐赠应完全扣除税前,则应遵守有关规定。
本条第1款第1款规定的特殊扣除包括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其他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州;特别额外扣除包括儿童的教育,继续教育,重症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老年人抚养费等。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告给国务院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扩展配置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关于实施个人所得税法的第13条》,第6条第1款第1项,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包括个人付款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的商业健康保险,递延税项的商业养老保险以及国务院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依法确定的特殊扣除,特殊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应限于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如果扣除未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完成,则不得在以后年度结转。
第14条《个人所得税法》第6条第1款,第2项,第4项和第6项每次应根据以下方法确定:
(1)劳务报酬,手稿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为一次性收入,且一次获得;同一项目的连续收入是一个月内获得的收入。一旦。
(2)财产租赁收入应以一个月内获得的收入为基础。
(3)利息,股利和股利的收益应在支付利息,股利和股利后支付一次。
(4)意外收入是每笔收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