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个人所得税特别减免管理办法(试行)”:
没有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从1994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工资和法定费用的扣除标准为800元。辽宁省又扣除了100元的四项补贴。地区,辽宁地区的成本扣除标准为900元; 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2月29日期间为1600元(辽宁地区相应取消了100元的附加扣除费);从2008年3月1日起,法定扣除标准为2000元;从2011年9月1日起,法定扣除标准为3500元。
个人应纳税额= [(应交薪水-四或三金)-2000]×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个人所得税快速扣除
级别整个月的应税收入金额税率%快速扣除
1不超过500元的部分5 0
2超出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10 25
3超过人民币2000元至人民币5000 15125
只需应用此标准。全部完成,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