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根据实际支付时间缴纳。即使在当月缴税,也要支付当月的工资。
例如,9月份的薪金要到10月份才支付,并且根据10月份的税款申报。9月不计算个人所得税。
10月的个人税应在11月15日之前宣布并缴纳。
因此,应付税款-应付个人所得税应为贷方余额。如果9月份未支付工资,则应支付税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相等
只要报告给税务局的数据是正确的,就不用担心。
本月根据应扣除的金额计提税款。借入其他应收款,贷款需缴税。根据应扣除的金额缴税。这时,应清除税收帐户的余额。从职位申请中扣除税款时,税款减去200。从工资表中扣除的实际金额用于会计。结算后,其他应收款余额为200元。
下个月还将产生特别税,并根据应扣除的金额支付税款。支付工资后,将另外扣除此人200元。此时,其他应收款余额将被清算。如果您不等,也可以要求此人在9月份将200元人民币交给公司。
如果您已收到当月工资:9300元:应税收入= 9500-3500 = 5800;应纳税额= 5800 * 20%= 1160,快速计算扣除额= 555,实际税额= 160-555= 605;您的工资收入:9300-605 = 8695元。
然后您明白了。让我告诉你,这3500元的扣除额是从2011年9月1日到今天的政策。所有中国公民都必须在中国内部实施它。只要您的月收入超过3500元,就必须自觉缴纳个人所得税。该政策今天仍然有效。个人所得税是一种实现付款的系统,也就是说,如果您上个月没有缴纳,而本月缴纳了,只要超过3500元,就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您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在您当地的地税中找到,您当地的地税每年应向纳税人提供一份注册税务证明书。我想知道你是否在问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