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0月31日前不对储蓄存款的利息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从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对利息收入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在2007年8月2008年15日至10月8日的利息收入按5%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征收; 2008年10月9日(含10月9日)之后的储蓄存款利息收入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是否加息税取决于您的利息收入的时间段。如果是2008年10月9日之后从存款中产生的利息,则现在免税。如果是在2008年10月9日之前存入的款项如果仅现在才收取利息,则2008年10月9日之前产生的利息将按5%的税率征税。如果将来重新征税,则仅对恢复后产生的利息征税。
在对国家/地区征税的期间,每家银行都是相同的,而且在拆分成多家银行后,也没有少缴税款的情况。
但是,利息税已于2008年10月9日废除,目前是免税的。
此外,当存款金额较大时,您可以与银行协商更高的利率。
因此,如果存款过少,那么成本效益就不高。
我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每月个人所得税应根据个人工资和工资计算。从免税的“五险一金”等项目中扣除月收入,允许扣除的费用减少3500元(外国人按48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公式:每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金额=(薪金-个人所得税扣除额3500(元)支付的五种保险和一金的金额*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示例:个人所得税金额=(工资5800元-个人缴纳五险一金1044元-个人所得税抵扣额3500(元)*税率3%-快速计算抵扣额0元= 37.68元
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适用于工资和工资收入)
级每月应税收入税率(%)快速计算扣除:
1,当月应交税额不超过1500元时,税率为3%,速算扣除额为0;
2.整个月应税金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的税率为10%。快速扣除105元;
3.整个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的税率为20%。快速计算扣除555元;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从每月收入额中扣除支出三千元和五百元后的余额(对于外国人员,根据要求)或扣除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根据您的工资4,200元,繁琐的方法是:
4200(工资收入)-2000(国家规定的基本费用可抵扣额)= 2200应纳税额
2200的适用税率为10%,即2200 * 10%= 220
但是,应纳税的2200元中的500%按5%的税率纳税,其余的1700元应按10%的税率纳税。
您应按不同级别缴税,按5%税率(500 * 5%)缴纳25元人民币
10%的税率为170元(1700 * 10%)
实际应支付的总额为25 + 170 = 195
220-195 = 25(25元是快速计算扣除)
用快速计算扣除来计算:(4200-2000)* 10%,然后扣除25元= 195元。非常方便!
简而言之,快速计算推导是分阶段计算的,这既快速又方便。
我不知道这个解释是否会让您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