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征收
工资收入,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以及有偿服务活动收入。经营活动收入。承包和租赁业务收入,劳务收入,手稿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利息收入,股息,红利,租赁财产收入,财产转让收入,财产转让收入,财产转让收入,意外收入和其他收入。
计算方法:
1.应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2.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适用薪资收入)
3.应税收入=扣除三项保险和一项金扣减标准后的每月收入
收入,劳务收入,手稿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利息,股息,股息收入,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意外收入,其他收入。
自2008年10月9日起,个人所得税免征储蓄存款利息收入(包括人民币和外币储蓄利息收入)。到目前为止,银行存款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取消利息税的三个原因
中高收入人群发现,与高收入人群相比,很难找到比银行存款收益更高的投资渠道;征收利息税使中低收入者的相对税重于高收入者;完善,例如公共资金的利息不包括在征收范围内,一些高收入者利用逃税避税,并将家庭存款转入公司账户或成为“公共资金”。2.从1999年到2006年的七年多时间里,征收利息税的政策目标一直没有很好地实现。
自恢复利息税以来,居民的储蓄存款并没有减慢,但以每年超过1万亿元的速度增长。到2006年底,该行的储蓄存款余额已增至16.66万亿元。
3.经济形势已经改变,从目前的通缩到目前的价格温和和部分上涨。
2008年5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为3.4%,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为3.06%(扣除20%的税率后的实际利率为2.44%),这意味着存款的实际利率为是负面的。在这种经济形势下,继续征收利息税非常不合时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