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主要方式有两种,一种是预扣和缴纳,另一种是自纳税申报。此外,为了提高税收的征收和管理效率,并为纳税人提供便利,一些地方对个别应税收入项目采用委托征收的方法。
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方法如下:
1.通过预扣代理人声明
利弊:
(1)您可以每月享受折扣;
(2)该部门负责举报,有必要将其家人的所有隐私都交给公司,并由公司付款。
2.年度自我全面收益申报
(1)自我声明意味着每个月没有折扣,第二年将退还
(2)保护您的隐私;
(3)影响现金流量。
(1)薪金和工资收入
1.月薪和薪金收入扣除2000元后,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扣除额:2800元
(1)在中国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工作的外国人员;
(2)在中国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工作的外国专家;
(3)在中国居住但在中国以外工作或受雇以获取工资的个人;
(4)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确定的其他人员。
3.如果在中国赚取两个或更多的工资,应纳税所得额应合并。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
应税收入=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费用-费用-损失
(3)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收入
应税收入=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所需支出
必要开支是指每月扣除人民币2,000元。
(4)劳务报酬收入,手稿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财产租赁收入
1.收集方式:按时间收集
2.计税依据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收费标准为800元,其余为应纳税所得额。
(2)收入超过4,000元人民币的,应扣除费用的20%,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V)财产转让收入
应税收入=转让财产所得的收入-财产的原始价值和合理费用
(6)利息,股息,红利收入;意外收入和其他收入
2.计税依据:将每笔收入作为应税收入
(7)扣除慈善事业
扣除的一般公共福利和救济捐款最高不得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的30%;允许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捐款所得税前的收入总额被全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