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代缴公司无需进行年度结算和个人所得税结算。但是,对于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高收入个人,根据《个人所得税自我报告方法》,他们必须在次年的三个月内向当地税务机关报告,并完成“个人所得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收入12(纳税人的申报单超过一万元)等于清算的清算。
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结算后无需调整。个人所得税不是单位的成本,也不包含在公司所得税的应税收入中。最终结算不需要任何调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减收工资和职工薪酬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本条所称合理工资,是指公司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有关部门制定的工资制度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工资薪金。管理机构。税务机关合理确定工资待遇时,可以遵循以下原则:(一)企业制定了更加规范的职工工资制度; (二)企业的工资和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和地区水平; (3)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支付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有序地调整工资,薪金; (4)企业已经按照实际支付的工资和薪金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5)关于工资和薪金的安排并非旨在减少或避免税收。
根据《个人所得税自我报告方法》,对于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高收入个人,他们需要在以下三个月内向当地税务机关进行自我报告年,并填写“个人所得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相当于结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需要取得综合收入的纳税人,必须办理清算。
什么是综合收益?
综合收入包括以下四个项目:
(1)工资收入;
(2)劳务报酬;
(3)手稿的报酬;
(4)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需要解决什么情况?
(一)在两个以上地方取得综合收益,综合收益的年收入减去专项扣除额的余额超过六万元;
(2)劳务报酬,手稿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中的一项或多项,年收入总额减去专项扣除余额超过6万元;
(3)纳税年度的预付税额与应纳税额不一致。
(4)重大疾病的特殊扣除额由纳税人在定居和定居时扣除。
哪些情况不需要解决?
(1)对于仅获得一份薪水和薪金收入的纳税人,他们可以在“每日预付款”链接中支付所有税款,因此无需进行结算。
(2)非居民个人获得工资,薪水,劳动报酬,手稿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扣缴义务人应每月或每月由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未结清。没有住所并且没有在中国居住的人,或者没有住所并且在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居住了少于183天的个人是非居民个人。
谁来解决和解?
纳税人可以自行处理和解,也可以委托扣缴义务人或其他单位和个人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