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承担个人所得税,6000为不含税收入。
应税收入=(6000-3500-105)/(1-10%)= 2661.11
个人所得税应为2661.11 * 10%-105 = 161.11
大致过程如下:
1.在支付工资之前,请先计算员工的实际金额和税金。
2.在月初,根据税收信息对当地税收网络进行全面申报
3.填写声明后,打印付款表格(在银行付款)
4.进行详细的纳税申报
5.检查详细的申报是否成功(总金额是否与付款金额匹配)
根据目前的税收政策,在两种情况下,企业代扣代缴税款的雇员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种是由企业员工承担的个人所得税,企业仅负责代扣代缴所得税;
另一个是,企业不仅要承担雇员的个人所得税,还要承担预扣税。后一种情况可以分为固定负担税,全额负担税和一定比例的税负。
汽油和柴油的适用增值税率为17%。
如果您使用加油卡支付运费,则需要出售油卡以支付增值税并确认收入。油卡的进项税额可在税前扣除。一产出一投入等于无进项税。扣除;一项收入和一项成本等于没有税前扣除。相反,税前扣除的运输成本等于石油成本。
如果租赁协议规定由承租人承担燃料和维修费用,则可以扣除承租人以经营租赁形式支付的燃料和维修费用进项税。
扩展数据
根据《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2号)第12条规定,出售加油卡和代金券以销售成品油的纳税人(以下简称“加油站”)称为“预售”单位“),销售加油卡和加油凭证时,应按照预收款处理有关账户,不征收增值税。
预售单位在出售加油卡或加油券时应开具普通发票。如果加油站要求加油站开具特殊的增值税发票,则在用户使用卡或加油站加油后,根据加油卡或加油站的退货单记录并向石油购买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财税[2011] 50号文件《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促进会展业礼品促销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企业和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以下简称企业)在营销活动中以折扣,礼物,彩票等形式,向个人提供现金,消费券,商品,服务等(以下称为礼物)。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如下:
1.如果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物,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1.企业通过价格折扣和折扣销售商品(产品)并向个人提供服务;
2.企业在赠送礼物的同时出售礼物(产品)并向个人提供服务,例如电信公司为个人购买手机信用额,上网费或购买手机等;
3.企业将根据消费积分向累计消费达到一定数量的个人赠送礼物。
2.在下列情况之一中,企业向个人赠送礼物的,取得收入的个人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由给予礼物的企业代扣代缴:
1.在业务推广,广告和其他活动中,公司随机向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物。个人取得的礼物收入,按照“其他收入”项目,按20%的税率全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2.企业在年度会议,座谈会,庆典和其他活动中向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物。对于个人收到的礼物收入,按照“其他收入”项目完全适用20%的税率。个人所得税。
3.企业将为累积消费达到一定数量的客户提供额外的抽奖机会,个人的中标收入将按“偶然收入”的全部税率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收入”项目。
3.如果企业赠送的礼物是自产产品(服务),则个人应税收入根据该产品(服务)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如果是外包产品(服务),则该产品(服务))实际购买价格决定了个人的应税收入。
4.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5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政策若干问题的批复》(国税函) (2002年第629号)也同时废除。
因此,如果您赢得了500英镑的奖金,则应该对“偶然收入”全额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