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价格节税

提问时间:2020-03-04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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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3-04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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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的税收筹划节税,公司财务总监能够做什么?_企业

对于税收筹划,公司所有者可以做的是为公司创造一些有利于税收筹划的外部条件,例如从事哪个行业,在何处注册公司以及对公司员工的待遇。公司的首席财务官可以利用其专业技能和对各种税收政策的理解,在实践中实施税收筹划。有许多常用的税收筹划和节税方法,但总的来说,它们属于以下类别:使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转让定价,成本计算,融资和租赁。

税收优惠

新税法的颁布和实施将减免税的权力置于国务院之下,避免了过多和无序的减免税。同时,税法以法律的形式提供了各种税收优惠政策,例如:高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减免税率征收所得税;新高技术企业自投产之日起两年内免征所得税;以“三废”为主要原料的企业可以在五年内减免所得税;企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及相关咨询,服务,培训等,年临时收入净收入不足30万元所得税等等。企业应在这方面加强对优惠政策的研究,力争通过调整收入,最大限度地节省税金,增强实力,使企业享受各种优惠税收政策。

与此同时,全国各地的经济开发区正在兴起。他们引入的促进投资的条件非常诱人,其中大多数通过减少或免征企业所得税几年来吸引资本,技术和人才。如果您的公司是高科技行业或鼓励性行业,那么这些优惠条件当然将成为公司税收筹划和税收节省的优先考虑因素之一。

转让定价

转让定价方法是公司减税的基本方法之一。它是指这样的事实,即在产品交换和买卖过程中,参与经济活动以分享利润或转移利润的两个当事方不是以市场公平价格为准。它是一种基于企业共同利益的产品定价方法。使用此定价方法的产品转让价格可以高于或低于市场公允价格,以达到减少征税或免税的目的。

转让定价的节税原则通常适用于税率不同的关联公司。通过转让定价,将高税率企业的部分利润转移到低税率企业,最终减少了两家公司的总纳税额。以下是具体情况。

A公司的总部设在沿海经济特区,并享有15%的优惠所得税率。其产品的生产由位于中国的A公司和B公司(按33%的比例税率)完成。甲公司每年向乙公司购买一百万种产品,销往国外,其购买价格分别为6.8元和8.3元。显然,该产品的生产成本为5.2元/件,那么这两家公司的利税情况已经很明显了:

甲公司的年利润=(8.3-6.8)×100 = 150(万元)

A公司应缴纳的所得税= 150×15%= 22.5(万元)

乙公司的年利润=(6.8-5.2)×100 = 160(万元)

B公司缴纳的所得税= 160×33%= 52.8(万元)

甲公司和乙公司支付的总所得税= 22.5 + 52.8 = 75.3(万元)

为了节省税款,可以将高税率的B公司的部分利润转移给A公司。我们已经知道,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的产品的单价为6元,而仍以8.3元出售,则:

甲公司的年利润=(8.3-6.0)×100 = 230(万元)

A公司应缴纳的所得税= 230×15%= 34.5(万元)

乙公司的年利润=(6.0-5.2)×100 = 80(万元)

B公司缴纳的所得税= 80×33%= 26.4(万元)

甲公司和乙公司缴纳的所得税= 34.5 + 26.4 = 60.9(万元)

两家公司A和B的利润转移前后,两家公司的年利润总额为:150 + 160 = 310万元;利润转移后的总利润为:230 + 80 = 310(万元)。

利润转移前后,两家公司的总利润仍然相等。但是,在采用转让定价后,两家公司应交的所得税减少了75.3-60.9 = 144,000元。只要公司能够找到两个税率差异较大的两个地区,两个公司之间的贸易与合作,贸易额越大,节省的税款就越多。

成本核算

企业生产经营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应当按照一定的方法摊销为成本。费用分摊是指在保证企业必要费用的前提下,公司尝试从会计科目中找到余额,以便在将费用分配到成本中时尽可能地分配费用,以实现最大的支出。节省税款。

常用的费用分摊原则通常包括实际费用分摊,平均摊销和不定期摊销。只要我们仔细分析折旧的计算方法,就可以总结出一般规则:无论采用哪种分配方式,只要将成本尽早分配到成本中,则成本越大成本分配越早,越能实现节税的目的。至于哪种分配方法最能帮助企业达到最大限度地节省税款的目的,则需要根据预计发生的时间和预计费用的数额进行计算,分析和比较,最后确定。

融资法

这个原则是使用某些筹款技术使企业达到最高的利润水平和最低的税收负担水平。一般来说,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主要途径有三种:

1.自我积累。

2.借款(来自金融机构的贷款或发行债券)。

3.发行股票。

自累积红利是公司的税后利润,发行股票所应支付的股利也用作税后利润的分配方法。节税的目的。借贷的利息费用从税前利润中扣除,可以用来抵销利润并最终节省税款。

资产租赁法

租赁是指一种经济行为,在这种经济行为中,出租人在承租人收取租金的条件下,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资产出租给承租人以供使用。从承租人的角度来看,租赁可以避免企业购买机械设备的负担,避免设备陈旧的风险。由于租金是从税前利润中扣除的,因此可以抵消利润以实现节税。

上海注册的公司怎样才能成功“避税节税”?

对于企业家来说最麻烦的问题是,除了公司的发展之外,它还应该是政府应交的税款。可以说,对于正常经营的公司来说,纳税已成为不可逾越的“障碍”。对于该国来说,对于大多数中小企业而言,它是瞬间“被拉伸”的。

我们如何才能合法,合理和成功地避免税收?

首先,我们必须深入研究“合法合理避税”的真正含义,这就是我们经常听到的“合理避税”。您会听任其帮帮助企业家小编详细说明一两个问题:

[合理避税]: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纳税人通过合法合理的渠道,手段和方法逃避了部分纳税义务,从而减少了纳税的经济行为。

那么,避免税款的合法合理渠道,手段和方法是什么?

1.具有优惠政策的注册地址

最常见的合理避税方式是在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具有优惠政策的公司,以便享受某些减税政策。它也被称为“发现减税”。

在许多迫切需要发展的地区,例如上海较偏远的郊区,政府部门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的落后和对未来发展的抵制。申请批准后,将建立工业园区进行投资,通常分为两种模式:实物投资和总部经济投资;

广受赞誉的模型是[总部经济投资模型],对于想要合理避税的公司而言,总部经济投资模型无疑是最佳选择。

在上海,您成功注册园区后,园区将为企业提供相应税率的退税服务(根据您的纳税额,退还一些企业税),包括企业增值税和所得税,通常占当地保留金的30%至50%。

上海的企业主要基于优惠的退税政策。当然,不可能说无缘无故给企业退税。毕竟,“羊毛来自绵羊”。但这总比没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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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实体:企业必须位于园区内,并必须在园区内开展商业活动。

2.总部经济投资:无需亲自进入园区,无需租用园区办公室,无需支付租金,易于入驻并避免税收。上海是全国最早开展总部经济投资促进活动的城市之一。必须说,这也是上海的一大特色。

2.成为“外资企业”

进行华丽的转变,从内资企业转变为外资企业,享受合理的避税待遇。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大力扶持优质外资企业入驻。上海自贸区的建立为外资企业提供了许多优惠政策。因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从国内投资转变为外国投资也是一种很好且合理的避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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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国内资本转换为外资企业的条件:

1.释放的资本额应超过企业注册资本的25%;

2.转型后保留的中国投资者是企业法人;被聘用的中方投资者为自然人的,其对原境内企业的投资期满一年以上;

3.符合企业经营范围和项目准入条件的项目,属于国家限制类项目,应当经省审批机关批准。

3.通用石油:转让定价

尽管此方法可能被税务局判定为逃税行为,但这仍然是许多人喜欢的根本原因:税务局本身并不擅长掌握征税程度:您的业务困难那么以低价出售或以低价转移利润?税务局不会死得如此真实。仅当公司自己控制此方法时,此方法才非常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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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定价]:转让定价是指在一家跨国公司的活动范围内确定的企业集团,该跨国公司代表其母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在其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提供贸易,转让技术,借钱内部价格。

[目的]:

1.使用转让定价“逃避”税收管辖权并最大化公司利润;

2.使用转让定价来满足跨国公司内部管理的需求。中国许多外商投资企业都在国外设有管理机构。为了实现跨国公司管理的需要,他们将牺牲中国投资者的利益。

3.避免各种风险,跨国投资公司不断面临各种风险:政治,经济,战争,外汇管制,通货膨胀等。

4.利润转移的低税率区

这种方法需要我们上面提到的[转移定价]方法,但任其辉将在此处进行更详细的说明,并具有更多的操作参考价值。

中国大陆的所得税税率为25%。如果涉及任何海外公司,那么中国大陆的所得税税率在全球范围内很高。

因此,您可以选择将公司的利润保留在海外税率较低的国家或地区的公司的子公司中,而不再留在大陆,以便大幅降低公司所得税的目的可以取得成就。

例如,香港的利得税率为16.5%,而内地的所得税率为25%。如果利润是100万,将在香港保存,我们将节省税收85,000元。

那么,您实际上如何在香港保持利润?

这需要使用上述[转让定价]方法。例如,香港子公司向内地子公司出售“高价商品”。在增加香港子公司利润的同时,减少内地子公司的利润已成功地保留了香港的利润。

当然,香港政府不可能看到公司“合理”地逃税。根据《香港税务条例》第61A条:

“如果交易的内容没有其他商业实质,而其唯一目的是避免征税,则香港税务机关有权宣布部分或全部交易内容无效或强行调整交易价格。”

这样,我们的避税计划将“晕倒”。

如果我们不想被该法律解雇,我们必须对香港子公司和内地子公司所交易的商品保持谨慎。如果是实物,香港税务局会参考市场价格来确定价格是否太高;如果是“虚拟产品”或“非实物产品”,香港税务局不能参考公开市场价格,企业可以大大降低被拒绝的风险还成功实现了避税。

母子公司之间如何通过规范收支实现节税?_费用

随着中国企业的发展壮大,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各种独立的会计子公司蜂拥而至。许多公司已经形成了管理与业务分离的模式:母公司逐渐被剥离为纯管理。不从事特定业务;子公司负责业务运营并成为利润中心。

因此,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账簿上已经形成了一种普遍现象:由于母公司没有业务,“只进但不进”或“少进多出”,账面利润为负。 ,甚至造成严重损失。;由于子公司是轻载且专业运营的,因此其账面利润是可观的,甚至是丰厚的。

由于税法对合并税的严格规定,许多母公司和子公司没有合并税的条件。他们只能分别计算,分别申报和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这些不能合并纳税的母子公司,如果它们之间的收支不明确或计划不足,很可能会发生“税收失衡”现象。也就是说,母公司和子公司的税收负担偏离了正常价值,子公司的税收负担较高,母公司的税收负担较低,企业的总体税收负担增加。

实际上,这类公司并不是少数,请看我们两年前所做的一个案例。

1.企业基本情况分析及纳税现状

成都的母公司是一家贸易公司。为了组建专业的管理团队,最后一个业务部门于2015年底分立,成立了独立的会计子公司H,并拥有母公司90%的股份。过去几年中,随着其他业务部门的剥离,母公司已成为不进行任何特定业务的管理层,与以前相比,收支结构也发生了重大变化。

收入项目包括:

全资子公司支付的利润为税后利润的50%;非全资子公司按投资比例获得的股息;投资证券收入;银行存款等的利息收入

支出项目包括:

固定资产的折旧和摊销费用;该部门工作人员的薪金,奖金和差旅费;海外机构资金;其他费用,例如审计费,商会费,会议费和退休干部费。

税收负担失衡的原因是,由于最近的分离,母公司与子公司H之间的某些财产和费用尚未明确划分或定义。例如,属于子公司H的一些费用在母公司中列出;子公司H占用母公司的资源而无需支付或支付少量。

这直接导致母公司的成本较高,而子公司H的成本较低。因为它是单独征税的,所以虽然母公司的亏损可以用子公司H支付的利润进行套期保值,但实施了差别税,但是由于母公司从子公司H的税后收益中获利,即应属于子公司H费用(在母公司发生的费用的一部分)未在子公司H企业所得税之前扣除,这导致总体企业税负增加。

我们不妨在两种情况下验证和分析母公司和子公司2016年的账面利润:

1.母公司H的税前未扣除母公司的1000万元亏损(费用)

子公司应交税费H = 2000×25%= 500(万元)

母公司从子公司H获得的利润= 1500(税后利润)x 90%(持股比例)= 1350(10,000元人民币)

根据现行税法,从被投资企业收回的投资利润为免税收入。

然后,总税费= 500(万元)

2.母公司的1000万元亏损(费用)在扣除子公司H的税前

子公司H应付税费=(2000利润-1000亏损)×25%= 250(万元)

母公司H子公司利润= 750(税后利润)×90%(股权)= 675万元

总税费= 250万元

第二种方法可节省250万元(500-250)的总体税款。

通过计算不难看出,在将1000万元的税前亏损记入子公司H之前,可以为子公司H节省250万元的税金(1000×25%)。

第二,节税建议

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我们提出了两项​​节税建议:“费用下放”和“费用下调”。分别介绍如下:

1.关于分权节省税款的建议

这项节省税款的建议基于两个当前情况:首先,母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在子公司H中兼职。例如,母公司的总裁担任子公司H的董事长,母公司的高管担任子公司H的董事。但是,其薪金,管理费用等均由母公司承担。这不能满足实际费用。规则。

其次,母公司的办公室工作人员与子公司H混合在一起,也就是说,子公司H的日常事务占据了母公司的办公室工作人员,但不支付任何费用。权力下放的

减税提案有两个具体方面。

(1)在子公司H中兼职的母公司高管的部分费用将转移到子公司H,子公司H将根据实际费用提取董事会费用在子公司H工作的母公司高管人数相关费用。

根据目前的规定,子公司H可以提取董事会日常费用的董事会费用(包括办公费,公司会议和工作中外国董事会成员的住宿费,交通,食品,邮电费用以及有关保险费)和董事会会议费(包括董事会成员和有关工作人员的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费以及董事会会议期间和工作时间的相关必要费用),但有必要制定董事会费用的管理措施,包括按照实际列出不得撤销支持,也不能将其分发给个人。

(2)将一些办公室工作人员下放到H子公司,相关费用将相应下放,并将根据H子公司的实际税前支付。

目前,母公司,对外关系部和人力资源部的办公室中有大量员工。他们几乎全职为子公司H服务,但费用在母公司承担。这是不合理的。做得好,让他们下放权力,减轻企业的整体税收负担。

根据我们的测算,将这两个成本分散后,母公司每年可以合法地将200万元的成本转移给H子公司,从而直接将H子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减少了500,000元(200× 25%)。

2,降税建议的节税建议

还根据企业的现状提出了向下收费的减税建议。由于不完全分离,母公司和子公司H尚未完全切断其财产,材料,成本和其他方面。例如,子公司H占用母公司租用的一楼,仅收取折旧;母公司为子公司H免费提供担保;甚至电话费和财产费也由母公司支付,这不仅增加了总体税负,而且不利于准确的会计核算和内部控制。

对于降低费用的税收有四个具体建议。

(1)母公司以市场价格向子公司H收取办公室租金。

由于房屋折旧期长,按折旧标准收取的子公司H的租金低于市场价格,这显然违反了会计真实性原则;虽然母公司所在地的房价飞涨,但租金成本也相应上升。价格的计算和租金的收取不违反关联方交易的原则。据测算,仅此一项,每年就可以使子公司H的税前费用增加320万元,直接减少子公司H的企业所得税80万元(320×25%)。母公司只需支付16万元(320×5%)的转租房屋营业税(在全面的业务改革和增加之前);分租房屋无需缴纳房地产税。

(2)母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与子公司H分担电话费,财产费,水电费等期间费用。此项约为每年60万元,可直接减少H子公司的企业所得税15万元(60×25%)。

(3)母公司必须为子公司H实施付费服务,并进行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例如按担保价格等以市场价格收取一些费用,并增加子公司H的税前扣除额。减少总税。

(4)母公司还应为其他有利可图的子公司或参与公司开展以市场为导向的业务。该费用必须收取。如果母公司将亏损转化为利润,则可以使总公司所得税减至最低。税收负担。

我们的两项建议最终最终直接降低了子公司H的数百万人民币的企业所得税,有效地减轻了公司的总体税负。

从此案例可以看出,在中国企业的成长过程中,企业税收负担的​​增加有时是由于企业管理不当和未能遵循“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支持”的原则所致。例如,上述母公司和子公司在财产和费用之间具有恒定的关系。如果加以澄清,就不会发生税收负担的​​不平衡,并使企业的税收成本降至最低。该案例对于已经形成或准备形成分离模式的母公司和子公司具有一定的启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