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会计准则,“其他应付款”科目被取消,并纳入“应付税款”
1.代扣代缴职工个人企业所得税,从帐户中扣除“应付职工薪酬”,贷记“应付税款(应付个人所得税)” 。
2。已缴纳个人所得税,借方“应付税款(应缴个人所得税)”,贷方“银行存款”等科目。
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扣除标准)*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
扣除标准为1600元/月(从2008年3月1日起增加为2000元)如果
不超过500元,则税率为5%,快速计算扣除额为0;
500元至2000元之间的部分税率为10%,快速计算扣除额为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5%,快速计算扣除额为125
对于2016年5月之前通过审计收集的个体工商户,个人营业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按月预缴(也可以选择去年营业利润中的实际利润)。2016年5月之后,为了简化征收程序,小规模纳税人现在每季度申报并预缴个人所得税。
进行会计分录时,您应该:
①应计
借款:所得税费用
贷款:应付税款-应交个人所得税(营业收入)
②付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营业收入)
贷款:银行存款\股票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