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探望通行费属于雇员补偿的范围,应纳入工资中以缴纳个人所得税,可以根据工资和薪金的性质在税前扣除。
根据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4条(国务院2007年第512号法令),可以扣除企业产生的合理工资支出。
您可以进行检查,可以将自己的身份证持有到所在单位所在地的当地税务局进行咨询,然后向税务局申请检查个人所得税的支付情况。
如果要在线检查,则需要使用单位的税务登记证号码登录本地税务局网站,并且还需要输入密码。通常,企业信息是机密的,因此不可行。
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税函[2001] 336号规定,“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的家庭旅行费用仅限于外国人在中国的工作地点及其家庭所在地(包括配偶或父母的住所)每年之间往返运输的费用不超过两次”。
因此,企业应向中国人员报销超出标准的差旅费用,并应将其纳入当月员工的工资和薪金收入中,以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