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它是在扣除单位五张保险和一笔付款后计算的,应计算剩余的工资。如果超过3500元,则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从理论上讲,个人所得税的目的是调节收入不平等。国家规定了一个门槛,如果没有达到这个门槛,将不会被征收。单位有义务代扣代缴。根据现行法律,只要达到此门槛,就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无论雇员是否同意,该单位都有义务从其工资中扣除,否则税务部门将对该单位进行处罚。
如果您不支付保险,则应该有一份临时就业协议之类的东西;或者,如果您是劳工并签署了劳动合同协议,则该单位可以预扣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什么都没有,则该单位违反了劳动法。在单位工作一段时间后,单位应为您支付各种保险。目前,一些地方税务部门不对部门人员进行严格的监督,他们可能无法与劳动部门的人数挂钩。因此,单位可能会向您报告单位数量。相应单位的应付工资较高。如果单位不代扣并为您付款,那只能是代扣,这显然是错误的。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纳税证明。如果单位确实为您付款,则税款将提供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