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0条(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税法》第9条第二款提到的特定产业是指采掘业,海洋运输,远洋捕鱼和国务院财政,其他行业由税务机关确定。
《实施条例》第41条规定:《税法》第9条第2款提到的税款计算方法是每年计算并按月预缴的,是指该条所列的具体项目本法规中的40行业从业人员的工资薪金应每月预缴。从年底起30天内,汇总全年的工资总额,然后以12个月为单位计算平均税额。,多退少退。
因此,海洋运输业的船员应向其工作的公司预扣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实行每月预付款,并在年底结清。
船员的薪水每月预付。在年底之后的30天内,计算年度工资总收入,然后根据预付款项平均计算平均应缴税款12个月。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年薪,薪金收入÷12nb--nbsp;费用扣除标准)×nbsp;税率-nbsp;快速计算扣除]×nbsp; 12nbsp;。该方法主要用于解决由于采掘业,远洋运输业和远洋捕捞业的季节,产量等因素的影响,导致职工工资波动较大的实际情况。nbsp;相关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2007] 085号。第9条;规定:对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税可以按照下列规定执行:征费以年度计算和每月预付款的形式计算。nbsp; 2.《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0条《税法》第九条第二款所述的特定行业,是指采掘业,海洋运输业,海洋渔业和财政部确定的其他事项行业。nbsp;第四十一条《税法》第九条第二款所述的税收计算方法为年度计算和月度预付款,是指本条例第四十条所列特定行业从业人员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税款应每月预缴。从年底起30天内,汇总年度工资,薪金所得总额,实际应交税额平均为12个月。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远洋轮船公司扣减职工工资个人所得税费用问题的通知; nbsp; nbsp; nbsp;国税发〔1999〕202号; nbsp; nbsp;(包括本国船员和外籍船员,以下同样适用)对工资薪金征收个人所得税时,费用的扣除标准有所不同。为了统一个人所得税政策并保持税法的统一性,经过研究,现进一步明确如下: nbsp;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规定,海上运输人员的工资,工资收入应按年度和按月预缴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和征收。nbsp; nbsp;其次,考虑到海洋运输具有跨境流动的特点,因此,在对海洋运输船员的月薪和工资收入统一扣除800元的基础上,允许对税法中的扣除额进行额外扣除。nbsp; nbsp; 3.由于船员的伙食费用于集体用餐,而不分配给个人,因此特殊情况允许将该补贴不计入船舶雇员的应税工资中。nbsp; nbsp;该通知自2000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