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捐赠,则根据捐赠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来计算附加费。捐赠金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0%,可以根据实际扣除获得官方票据的部分。
1.根据有关税法,劳动报酬所得的应税所得为:每次劳动报酬所得少于4,000元时,所得减去成本800元;每次劳动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时,使用收入减去收入金额的20%。
2.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1号)。个人将收入转入其他社会福利事业,并遭受严重的自然对于受灾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金额不得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0%,可以从实际支出中扣除官方票据中的部分。此外,被采用的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必须在中国境内。纳税人直接向受益人所作的捐赠不可抵扣。
3.如果单笔应纳税收入不超过20,000: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单笔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且不超过5万元的:应纳税所得额×30%-2000。如果单个应税收入超过50,000: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40%-7000。(一次性劳务报酬收入过高的,除按20%的税率征税外,对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税法征税,再按应纳税额五计征。成功;超过5万元的,另处10%的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