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工资收入是指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工资增长,劳动红利,津贴,补助金和与就业或就业有关的其他收入”。
因此,子公司的雇员不担任母公司的职位,他们所获得的奖金也不属于从其工作中获得的收入。母公司应当按照“附带收入”代扣代缴子公司职工的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