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个人就业的个人所得税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5条(主席第44号法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6条中国”(国务院第142号命令),
个人所得税应根据省(不包括在单独的城市中)的人民政府规定的减免率和期限,对残疾人获得的劳动收入征收。
持有残疾人证的个人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减税额由地方政府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5条,对个人所得税可以征收以下情况之一。具体范围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记录:
(1)残疾人,孤儿和烈士的收入;
(2)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人。
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况,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备案。
扩展配置文件:
《山东省减免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条规定,残疾人,孤儿和老人以及烈士的劳动收入和严重自然灾害造成的重大损失依照税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减免个人所得税。
第3条残疾人是指经民政和残疾人联合会评估并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士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士证书”的残疾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警察”拥有有效残疾人证的个人,例如“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残疾人机构工作人员证书”,“因战争相关的残疾人而获得的残疾人证书”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兵残障人士证书”。
残疾士兵可以征收个人所得税减免,具体减免率由当地政策决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贯彻减征残疾人,孤儿和烈士劳动固定收入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执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上海市人民政府同意,有关减免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现在,这个城市的残疾人,孤独者和烈士获得的固定劳动收入额显然如下:
1.本市残疾人,孤儿,老人和烈士获得的劳动收入应在减免个人所得税政策批准后继续延长三年,即:自1月1日起,2017年至2019年12月直到12月31日。
2.“残疾人”是指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士证书(1至8级)”的自然人。
3.残疾人,孤儿和烈士可享受固定额的个人所得税减免劳务收入是指:工资和薪金收入,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承包和租赁经营收入企事业单位,劳动服务薪酬收入,手稿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4.自2017年1月1日起,本市残疾人,孤儿和来之不易的劳动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减免率将提高到每年5640元。对于同一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上述劳务所得,全年个人所得税减税总额不超过56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