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57号)。 :
由于与雇主解除劳动关系,个人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金和其他由雇主支付的补贴),其收入是平均工资的3倍上一年本地员工的比例其中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终止劳动合同获得经济补偿的个人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规定计算(国税发〔1999〕178号)。所得税。
的具体平均方法是:将个人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企业的工作年数,并将该商用作个人的月薪和工资收入,并且个人所得税是根据税法计算和缴纳的。。企业的个人工作年数是根据实际工作年数计算的,超过12年的是按12年计算的。
公司解雇员工的补偿工资不需要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4条以下个人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1.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上级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和国际组织在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和环境方面的奖项保护
2.国家债务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
3.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和津贴;
四分之一的福利,退休金和救济金;
五,保险赔偿;
六。士兵的服务调动和遣散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支付给干部和职工的结算费,辞职费,退休工资,退休工资和退休生活补助;
8.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各国免税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使领馆人员的收入;
9.中国政府签署的国际公约和协定规定了免税收入;
十,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的免税收入。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免个人所得税:
1.残疾人,孤儿和烈士的收入;
2.严重的自然灾害造成的重大损失;
3.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的其他减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