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香港公司的工作在大陆完成,并且在香港没有工作,则员工可以申请免征香港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您在一年内在香港见过面,则不能申请。主要工作地点在中国内地,您可以在一年内抵达香港后的60天内申请免税。如果您是内地居民,并且您在内地工作,并且客户是内地公司,并且该公司由内地公司付款,并且在香港停留的时间不超过183天,则可以申请根据香港与内地签订的双重征税协议免征香港薪tax税。如果您已在内地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则可以申请全部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