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没有单位的个人,其个人纳税申报单可以提交给他们居住的税务局或户口所在地的税务局。单位的个人纳税申报单在单位所在地的税务局申报。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00号法令,2011年7月19日):税法意味着在该国生活一年意味着在纳税年度在中国居住365天。如果是临时离场,则不会扣除天数。前款规定的临时离境,是指纳税年度内不超过30天或多次累计不超过90天的离境。
这是一个具体的问题!
根据您在中国的居住时间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外国人或来中国工作的个人,基本上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确定他是否在中国纳税:一是外国人在中国停留的时间;二是外国人在中国停留的时间。另一个是他的收入来自哪里,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第三是由谁来负责成本,这是外国公司还是国内公司,这很重要。
如果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停留,(“短暂时间”是指:如果某人来自与中国有税收协定的国家,则需要不到183天;如果他们来自中国在没有税收协定的国家/地区,不到90天的时间,他在中国的相关费用和收入由国内雇主负担,这部分收入需要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他的费用和收入不由国内雇主承担,则这部分收入在中国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这里有一个例外。如果外国人担任国内公司的首席代表或高级管理人员,则无论费用和收入是由国内机构还是海外机构承担,所得均应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