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在个人所得税中扣除事项-允许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的是

提问时间:2020-05-02 05:34
共1个精选答案
admin 2020-05-02 05:34
最佳答案

“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是什么意思?

您将门槛与费用减免混淆了

最初的800元是起征点,是指税法规定的最低起征点。当应税对象低于起征点时,无需纳税。当应税对象高于阈值时,必须对应税对象完全征税。

请注意,此“应税对象”实际上是减去“费用扣除额”后的收入金额。

费用减免是对个人收入征税时可以扣除的费用限额。当个人收入低于费用扣除额时,无需征税;当个人收入高于费用扣除额时,扣除扣除标准后的个人所得。

因此,缴纳个人所得税时的计算过程如下:

(当月所有收入-税法规定的支出扣除额)>起点-“计算个人税

(当月所有收入-税法规定的支出扣除额)

实际扣除额取决于公司实际支付的四金。有些公司的拨备比率很高,有些公司的拨备比率很低。但是同一区域中的阈值是相同的。

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哪些项目可以在税前扣除

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和财产租赁收入,实行固定税率扣除法,并依次征收个人所得税。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扣除率为20%;每次收入少于4000元的,使用固定额800元。利息,股息,红利收入,意外收入,其他收入,但不扣除任何费用。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收入与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大致相同,即收入减去成本,税收和损失。合同经营和租赁经营活动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营业收入减去每月成本800元。

--------------------------------------------

就个人所得税而言,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从每月薪金所得中扣除支出1600元后的余额。税前扣除项目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按国家规定比例累计和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以及旅游税费和餐费补贴。法律。

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比例支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金,应将其计入个人的当期工资和薪金收入,以及缴纳个人所得税。

接受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个人免征个人所得税。符合《失业保险条例》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其所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以现金形式向个人支付的住房补贴,医疗补贴和补充养老保险,应全部计入接受者的当期工资和薪金收入,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外国人以实际报销的形式获得的住房补贴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按规定,在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时允许在税前扣除一部分费用的是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个人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收入;

(2)劳务报酬;

(3)手稿的报酬;

(4)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5)营业收入;

(6)利息,股息和红利收入;

(7)物业租赁收入;

(8)财产转让收入;

(9)意外收入。

从前款第1项至第4项获得收入的个人居民(以下简称合并收入),应按照纳税年度计算个人所得税;按项目计算个人所得税。从前款第5项至第9项取得收入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另行计算个人所得税。

扩展数据

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方法

在计算应税收入时,除特殊项目外,通常允许从个人的应税收入中扣除税法要求的扣除项目或扣除额,包括为获得收入而发生的必要成本或费用。因为个人在获得收入的过程中需要支付必要的成本或费用。

根据世界上许多国家/地区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惯例,一般允许纳税人从其收入中扣除必要的费用,并且仅在扣除费用后才纳税。中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采用分项确定和分类扣除,并根据其收入的不同情况进行固定额,固定税率和会计等扣除。

1,固定扣

扣除与工资和薪金收入有关的个人生活费用固定额。从2011年9月1日开始,工资,薪金的扣除额为3500元/月。在2018年对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进行第七次修订后,自2018年10月1日起,工资和薪金的扣除费将为5000 /月。

这里提到的“减免标准”也称为“免税额”,与“起点”不同。起点是指税法规定对应税对象征收的最低征税门槛。当应税物品的数量低于起征点时,则无需纳税。当应税对象的数量高于阈值时,有必要对所有应税对象的收入征税。

扣除标准是对个人收入征税时允许的扣除限额。当个人收入低于扣除成本标准时,则无需征税;当个人收入高于扣除成本标准时,对扣除扣除成本标准后的余额征税。

因此,“降低成本的标准”与“阈值”的概念不同。2018年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是将工资性收入扣除“ 5000元/月”,应称为“扣除费用标准”,而不是“起征点”。

2.配额和费率的组合

对于劳务收入,手稿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和财产租赁收入,它涉及两个需要同时考虑的因素,包括按一定比例合理地减免费用和扩大征税范围。采用固定利率和固定利率两种扣除方法。

如果扣留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的收入,并且扣缴预提税,则财产租赁收入,如果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则费用为800元; 4000元如果收入减少20%,则余额为应付预扣税金额;每次物业租赁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收取800元;如果超过4000元,将扣除20%。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会计扣减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合同经营收入,租赁经营收入以及向企业和事业单位转移财产所得的收入,以及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成本或费用的支出,应通过会计方法扣除。订明费用。

《个人所得税法》第17条规定,财产转让所得的收入应在扣除财产原值后,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的余额计算和支付。财产和合理费用。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是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减去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活动和租赁经营活动收入,在扣除必要费用后,每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不扣减

利息,股息,红利收入,意外收入和其他收入不会扣除任何费用,因为它们不涉及支付必要的费用。也就是说,利息,股息,股息收入和意外收入,每个收入额都是应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