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扣缴税款,并取得扣缴税款登记证。该单位应为预扣代理。只要完成注册,就应该每月报告一次。如果没有缴税,则还需要申报0。也就是说,填写实际支付的工资额。也可以将其声明为0。
新公司刚刚建立了零增值税声明,与个人税收无关。它是零增值税声明。
零申报的增值税由国家税支付,个人税则由地方税支付。
如果公司不需要纳税,则为零税申报。
因此,当公司缴纳个人税并打开在线纳税申报单时,就会在个人纳税申报期内打开本地税收申报网络,并在上面申报个人税。该税直接从公司的帐户中扣除。如果账户余额不足,应携带带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到当地税务局填写纳税申报表,并加盖公章进行申报,并使用银行卡缴税。 。
扩展数据
香港公司零申报:
如果一家公司在一个财政年度内未在香港经营,则可以在该年度内向政府申请零税率纳税,这意味着没有业务,并可以申请免除会计,审计和税款。
处理时间:
普通新公司将在18个月内收到香港税务局寄来的利得税表格。零申报必须在收到税表后的一个月内完成。
延迟报税的罚款:
对于延税,税务局将根据延误的时间处以不同数额的罚款。最低罚款为HK $ 1200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条规定,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规定报税:这些措施中:
(1)年收入超过人民币120,000元;
(2)在中国两个或两个以上地点赚取工资的人;
(3)从中国境外获得;
(4)在没有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下获得应税收入;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何声明:
(3)个体工商户向企业实际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4)如果独资或合伙投资人建立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则应根据不同情况确定纳税申报地点:
1.所有成立的企业均为个体所有人,并应向每个企业的实际经营和管理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2.如果已建立的企业具有合伙性质,则应向惯常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3.如果已建立企业具有合伙性质,并且个人投资者的常住地与已建立企业的经营和管理所在地不符,则选择申报表并将其确定为主管税务建立合伙企业的运营和管理机构。
(5)除上述规定外,纳税人还应向获得收入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第12条纳税人不得随意更改纳税申报表的位置。如果由于特殊情况而改变了纳税申报表的位置,则必须将其报告给原始的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第13条除特殊情况外,本办法第11条第4项第3项规定的纳税申报表的位置在5年内不得更改。
第十四条本办法所称“惯常居住地”,是指纳税人离开户口所在地并连续居住超过一年的地方。
第十五条年收入超过人民币12万元的纳税人,应在纳税年度结束后的三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纳税申报表。
第十六条个体工商户,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应按月预缴的生产和营业收入缴纳税款,纳税人应在每月月底后的7天内提交纳税申报表;如果按季度付款,纳税人应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7天内提交纳税申报表。纳税年度结束后,纳税人应在3个月内结清付款。
第十七条纳税人在年终从承包经营活动或出租经营活动向企事业单位取得收入的,应当自取得收入之日起三十日内报税;租赁业务所得的收入,应在获得每种收入后的下个月的7天内提前宣布,并应在纳税年度结束后的3个月内结清。
第十八条从中国境外取得收入的纳税人,应在纳税年度结束后的30天内向中国境内的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纳税申报表。